党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文化传承创新 重点建设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发展规划办公室 财务处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5年文化传承创新重点建设项目预算申报工作,请各有关部门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本单位年度文化建设重点工作和任务,做好本单位文化传承创新重点建设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相关要求与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文化传承创新重点建设项目应紧密结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有先为、有后为”“有所不为、有所大为”的原则,强化有目标、有组织的重点建设项目,统筹考虑谋划急需的、重要的、成熟的,真正有利于高质量发展并提升育人成效,能够产生实际成效和影响力的项目。
2.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认真精准编制项目预算。预算要准要实要细,有具体的测算依据,要符合学校以及文化传承创新重点建设项目相关制度所规定的列支标准和范围。
3.所申报项目应遵循“做大事”的原则,优先考虑面向全校的项目,注重覆盖面及影响力,除本单位所在校区(园)外还应尽可能兼顾各个校区(园),惠及更多师生员工及群众,扩大文化影响力。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中山大学文化传承创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2027年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引(文化传承创新)》《文化传承创新项目支出控制模板》(附件1、2、3)要求,认真梳理报送本单位2025年度应申报项目,填写《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表(文化传承创新)》(附件4),并报送项目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5)。重点建设项目表(附件4)须汇总本单位申报的所有项目,按照“必需程度”、“重要程度”综合排序,项目实施绩效和执行进度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项目实施方案(附件5)须每个项目填写一份,实施计划、预期成果要表达准确、直接,预算明细要尽可能精准。项目内容不明确、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不纳入本年度申报范围。
2.根据国家“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重点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结转。项目年度预算应严格按照资金支付额度测算。不能完成支付的资金额度,不纳入当年支出计划,跨年度执行的项目,应按照支出计划分别纳入对应年度预算。2024年及以往年度项目的留用经费,如结转至2025年6月30日仍未完成支付,则不再予以留用。
3.根据学校预算工作委员会议精神,2025年度文化传承创新重点建设项目暂不支持院系层面开展的各类学生活动(仅面向本单位开展的活动)、新大楼公共空间文化建设、宣传片等建设内容。院系组织开展的各类学生活动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在常规工作经费中统筹考虑并安排预算,不再设立专项支持。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经内部研究讨论通过后,于11月27日17:30前将上述材料(附件4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版)通过邮件报党委办公室大学文化建设管理办公室,邮箱地址为:zdwh@mail.sysu.edu.cn。因时间紧迫,恳请各单位尽快报送,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联系党委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文化传承创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2.2025年-2027年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引(文化传承创新)
3.文化传承创新项目支出控制模板
4.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表(文化传承创新)
5.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文化传承创新)实施方案
党委办公室
2024年11月23日